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267(修罗血脉)第四更 (第1/2页)
267(修罗血脉)一旁的黄泉军师,看出帝尔的窘境,微微上前解围道; 古越长老所言在理,八大族长共同制定的规则,不容任何人挑衅,但帝尔大人所做之事,完全在于规则之中! 古越长老冷笑道; “规则之中”? 本长老,倒是想看看你;有何本事,在此“颠倒黑白”! 黄泉沉声道;往大处讲;我九幽冥界中的九大种族,都有各自招揽;“游魂或散修”特殊秘境…… 如鬼魅族的九幽池,阴魄族的亡魂间,血族的血湖…… 古越神情不耐的说道;本王没有时间听你说废话,讲重点! 黄泉不卑不亢继续道;以及我修罗族的修罗场…… 这些秘境,最核心之点在于;只要通过考核,就相当于“全新的生命体”。 既是“新生”意味着;与原本的种族以及过往经历,毫无关联。 既是毫无关联,那他在修罗场,觉醒金身血脉之时,就意味着已是;修罗族中的一员,所以…… 古越长老口中所谓的师尊,自然也是无从说起! 往小的说;按照八大家族约定;此次修罗场考核,是以我北宫系,古越系,端木系以及东岳系四大家族为主…… 凡是通过修罗场考核之人,我四大家族均有;优先选择的权利。 帝尔大人,只是先于古越长老一步而已,绝没有破坏八大族长,共同制定的规则! 众人明白;任何规则的制定,都有其漏洞。 取巧和破坏规则,完全是两码事,很明显黄泉就利用到这点…… 帝尔圣王神情得意的看着古越长老; 本圣王所行之事,于情于理,于公于私,都只能算是“取巧”,而非破坏八大族长制定的规则,古越长老请回吧! 古越圣王;深深的看了一眼黄泉,随后冷笑道; 话虽如此,但按照规则;凡是通过八部星君的考核,四大家族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,而不是取决于所谓的;“先人一步”! 不等帝尔反驳,只见古越朝着虚空一抓,法台上的秦宸,直接跨越空间,出现在古越面前! “秦天已是我古越家族的长老”,曾有言;让你与他一道加入;我古越家族,按照修罗规则;当四大家族都看中某一人,那最终选择权;就交由“本人”决定…… 古越指了指杀戮分身道;他和你本为一体,你们可愿意加入我古越家族? 一计不成,再换一计! 古越长老立即拿出杀手锏,毫不避讳帝尔圣王,暗示秦宸…… 让其借助本尊优势;“劝说也好,暗中控制也罢”,目的就是;让杀戮分身与其一道,选择;古越家族! 秦宸虽不知;秦天为何选择古越家族,却也明白;修罗族的实力,在九幽之地,绝对能排进前三的,如混进高层,那就意味着,接触到的隐秘越多! 古越用意,秦宸自然领会,即便抛开这层不说,自身也不甘心,杀戮分身就此与他“一别两宽”! 一旦杀戮分身,拜在北宫家族旗下,那相当于;与杀戮分身彻底无缘了。 当即催动;灵魂印记和神影分身术,想再次控制;杀戮分身…… 此刻的杀戮分身,神色布满纠结和挣扎,说明秦宸的控制之法,还是有一些作用的…… 一旁的帝尔圣王见此,反应也极快…… 冷“哼”了一声! 秦宸当场吐血,气息大幅衰弱,再也无力催动秘法。 一旁的古越长老勃然大怒道; “帝尔”,“你敢耍诈”…… 帝尔圣王并未理会,满脸怒气的古越,微微一笑道; 既然龙儿已斩断过往一切,他的命运;自然要掌握在自己手上…… “龙儿”,你可要考虑清楚…… 他古越家族已有一位修罗圣子,对未来的你,受益有限,而答应加入北宫系,那“修罗圣子之位”就是你的! 杀戮分身眼神复杂;看了一眼秦宸,沉声道; “我本源于你,但我已不是你”! 此前之恩日后,我会还你,但未来之事,我要自己做决定! 今后;我为北宫龙,听命于北宫家族,效忠修罗族。 北宫龙话音刚落,洞府外围两道虚影,微微叹了口气,消失在原地。 打头阵的古越长老;神色阴沉,一言不发! 而帝尔圣王,则神情得意的看着古越,意思很明显;归属已定,容不得更改! 古越长老略微遗憾,看了一眼杀戮分身; “走”!转身而去…… 秦宸收起失落之心,跟随古越,离开北宫家族据点,回到当初生死城,考核入口之地。 此时,考核之地大约260余人,修罗场的考核,难点在于;修罗林,只要通过修罗林,进入修罗河,对于九幽武修而言;危险性普遍不高…… 区别在于;各自凝练的修罗之体,程度不同而已! 在修罗族中,最看重的是;修罗血脉品阶。 其次,武修的修为或是天赋,当然,修罗血脉,其实也是;天赋高低的象征。 场内,一位武圣;正为通过考核之人,讲解修罗族,基本情况以及血脉品阶! 修罗族总共有;八大家族组成 分别是;古越系,北宫系,巫马系,东岳系,左丘系,安阳系,呼延系,以及端木系 简称;(八部修罗)! 各大家族对内;实行“自治”,各自族长为最高掌权人 其次是长老团…… 对外则以修罗族自称,并信奉“八部星君”为最高统治者! 这八部星君,并非只是某一个人,而是修为达到一定境界后,得到八大家族,共同认可;即可继承八部星君的“封号”,类似于天都域,神羿帝国“国主”职位! 至于,这八大家族,哪家势力最强,并未介绍,转而详细讲解;修罗血脉品阶。 秦宸一番了解后,知道,修罗血脉,是以血脉品阶的高低,来决定享受;何种待遇…… 修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