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一百五十五章 炼狱浮屠,十世圆满 (第4/4页)
身缓缓站起,脑袋扭向正视林霜的方向。 正在这时,修罗鬼面之下突然爆闪血光,地面破裂,一根暗赤金色重锏窜出,环绕一圈之后,落在修罗rou身手中。 林霜正在疑惑时,修罗rou身却突然舞动重锏朝着林霜发动了致命攻击。 幸而林霜躲避及时,并迅速唤出极霜与之对拼。 哐!哐! 铿! 哐! 哗! 锵! ······ 轰! 重锏牢牢地砸进地里,锏头距离林霜的大腿仅仅三分远。 修罗rou身不再发动进攻,而是缓缓起身,并提起重锏,垂直插入地面。 嗡! 一道血色光柱冲天而起,映入眼帘的是“炼狱镇魔锏”五个金色大字。 “原来刚才那一套,是罗心生前所创的锏法。”林霜恍然大悟道。 这时,修罗rou身突然开口说话:“想必你一定是我的轮回身,承我十五锏不死,便有继承这修罗之力的资格,我的使命完成了,希望那时的你,不要忘了初心。” “神念留言吗?初心——姬少羽,事未竟,不敢忘。”林霜喃喃道。 片刻后,修罗rou身的记忆与白阳的意识慢慢同化,直接成为了另一个元神分身。 罗心重新睁开双眼,俯瞰这修罗道大地。 “修罗道,你们的真王,回来了!”罗心和林霜同声道。 轰! 整个修罗道开始颤抖,江河泛滥,漫及城池,连地底深处的血气都被抽离出来,恭迎王归。 般若、罗刹、胧魔三大鬼王及其从众,在血脉的威压下瞬间跪伏。只见三枚鬼面慢慢脱离三大鬼王的脸,而后漂浮起来,飞向山巅。 罗心抬手向三枚鬼面中注入血气封印,而后将其返还到三大鬼王脸上。 只见罗心和林霜闪现至众人身前:“我离开太久,有些人就开始不安分了呢?” 罗心话中暗示胧魔和罗刹。 “修罗天王,属下知错!”罗刹边喊边磕响头,很快就砸出了一个小坑。 “天王恕罪!”胧魔也跟着磕头。 “般若恭迎天王归来!”林浅墨恭敬地叩拜道。 “般若,带着你的人先起来。”罗心抬手示意道。 “谢天王。”林浅墨一众先行站起。 紧接着,罗心走近罗刹跟前,杀意尽显:“不是没给过你机会,现在还想杀我吗?” 罗刹胆怯抬头瞄了一眼罗心,又看向林霜,发现两者的气质一模一样,这下罗刹的肠子都悔青了。 “天王饶命!属下不知那是天王的分身——属下,属下知错了!”罗刹拼命求饶道。 至于胧魔,他都抖得不成样子了。 “你们脸上的鬼面,不仅象征强劲的力量,更是巨大的责任,也是我亲手从修罗神面中分化给你们的,是死是活,皆由我定,想死大可不必用这种方式吧,嗯?”罗心冷言道。 罗刹颤抖着沉默。 “给你们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,可能会死,却也能名垂千古,要不要?”罗心问道。 罗刹和胧魔那敢拒绝:“全听天王调遣!” 罗心递给林浅墨一枚血色玉牌,上写“修罗”二字。 林霜也在这时把般若令牌还了回去。 “此后,我若不在,般若就是我,谁敢不从,当心你们脸上的鬼面。”罗心威慑道。 “是!”众人同声道。 罗心抬手撩起罗刹刀的碎片,顷刻间就将其修复。 只见罗心随手将罗刹刀往罗刹身上一丢:“滚。” 对付胧魔,罗心直接踹了一脚,反正他皮厚:“你也滚。” 罗刹与胧魔灰溜溜地遁走。 天阿修罗城的子民们虔诚跪地叩拜:“恭迎天王回归!” “平身,回宫。”罗心威严道。 林浅墨一众还傻傻愣着,林霜悄悄拍了拍林浅墨的后背:“走啦,还愣着干嘛?” 林浅墨这才跟上。 天阿修罗城,修罗天王殿。 “般若留下,其他人可以退下了。”罗心自然地躺上王座,而后吩咐道。 待殿内只剩罗心、林霜和林浅墨,罗心终于可以放下天王的架子,第一次在林浅墨面前摘下了面具,那自然是一张与白阳一模一样的面庞,只是多了些修罗道固有的鬼纹。 林霜则直接坐在一边,进入了省力状态,因为他和罗心不需要同时说话。 林浅墨也顺势摘下面具,并行大礼:“天王,你交代的任务,我完成了。” 罗心轻叹:“我已经——不是你的天王了。” 林浅墨强忍着泪水起身,她当然知道眼前的罗心已经不是一千九百多年前的罗心了,自她看到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开始。 “我清晰地记得你与罗心的点点滴滴,但那些都不是你我的职责,我们要做的事情,与六道中的生灵都有关,希望你能尽快想通——”罗心坦诚道。 林浅墨坚强道:“我早就想通了,当我在人间道看到那个叫做白阳的少年时,我便知道他就是你,却又不是你,这些日子,我不过是在欺骗自己,蒙蔽自己——” 强如鬼王,依旧也会流泪。 神簿记载,般若鬼王乃聚集人间道妇女的怨气而生,但同时也聚集了她们的弱点。林浅墨虽为鬼王,却又何尝——不可怜呢? 林霜缓缓抬起头:“这些日子,我也看到了你作为鬼王的觉悟——罢了,罗心这具分身就暂且留在修罗道吧。” 说罢,林霜抬手崩碎虚空,遁入其中。 “我留在这,虽不会影响大事的进度,你也别想着得寸进尺,咱们仍是在神降城认识的好朋友。”罗心叮嘱道。 “明白。”林浅墨恭敬道。 ······ 虚空某处。 一名白衣青年身前悬浮着一团极其复杂的八卦阵纹,而阵纹的八个方位和中心的阳极都已被点亮,随着青年手上的动作,一股血气注入阵纹,中心的阴极也逐渐被点亮。 ······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