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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找到原因了 (第1/1页)
可是,不至于吧。 “老二啊,你为什么拒绝她啊?” 叶兴云在旁边问道。 “我不喜欢她啊,所以拒绝她啊,这很正常吧。” 刘成龙回答道。 “可是,你为什么喜欢……哦,不……对叶兴涵有好感?”叶兴云问出了口。 这一个困惑了许久的问题。 刘成龙为什么越陷越深。 为什么! 之前不这样的。 至于那个喜欢,他实在说不出口,只能说对叶兴涵有好感,这是最大限度了。 这也是他这次把刘成龙架出来的目的。 衡秋与陈浩听到叶兴云问这个,也都凑了过来,都一脸好奇。 他们也想知道。 而刘成龙听到这个问题,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才抬起了头,看了看天,蓝蓝的天,白白的云,然后才开口道:“你们不觉得,她当初拒绝我,拒绝的很有魅力么,那一个‘滚’字,你们不觉得很好听么。” 停顿了一下,刘成龙又道:“她还是第一个拒绝我的,还拒绝的这么干脆。” 叶兴云:“???” 衡秋与陈浩:“???” 得,原因找到了。 当初衡秋与陈浩开玩笑,捉弄刘成龙,让刘成龙去要叶兴涵的联系方式。 最后结果,被叶兴涵一个‘滚’字收场。 叶兴云必须要这么说啊,不然怎么办,难不成答应刘成龙啊。 但是,现在看来,这拒绝还拒绝出毛病来了。 刘成龙这种二代公子,家教好,情商高,成绩也好,很多时候都是班上前几,什么时候被拒绝过。 都是他拒绝别人。 从来没人拒绝过他。 所以,当初叶兴涵的冷漠,叶兴涵的果断,叶兴涵的那一个‘滚’字,是刘成龙第一次被拒绝。 然后,就慢慢的生根发芽了。 然后,就这样了。 “原来是这样。” 衡秋与陈浩对视了一眼,他们是终于知道为什么刘成龙这种翩翩公子,会变成这样了。 居然都会买女人的海报。 在以前,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的。 他都不会对多少女人有和善的笑容。 “这还是我作的孽啊,作孽啊。” 叶兴云走在路上,心中在痛哭。 妈耶。 整了半天,最后这个锅还在他这边,他才是始作俑者。 一时之间,他跟丢了灵魂一样。 吃饭都浑浑噩噩的。 “老四百分百喜欢叶兴涵。” 吃饭的时候,衡秋对着陈浩道。 陈浩也点了点头,深有认同。 不是喜欢,不是爱到了极点,会在刘成龙说出那番话之后,就这么丧气么。 叶兴云就这么一直浑浑噩噩,直到在他脑海中响起了一个声音:“恭喜宿主,声望值达到八十万,奖励鼓乐版《兰陵王入阵曲》。” 叶兴云一下子来了精神。 来了。 鼓乐版的《兰陵王入阵曲》。 这个终于来了。 “这个大合奏,鼓乐版的《兰陵王入阵曲》才是真的激动人心。而且,来的及时啊。” 叶兴云感慨道。 这个新歌榜给他提供了不少的声望值,才能给出大合奏版本的《兰陵王入阵曲》,也还来得及。 至于这个来得及是什么事,是胡灵她们。 在叶兴云去找录音室的时候,说过段时间会有一个活动,所以录音室会爆满。 至于那个活动,是在四天后了,有且仅有四天了。 是学校活动,到时候会在学校举行一个巨大的演唱地,甚至本来民乐社没资格的,但是钟主任强行弄一个资格给他们。 与之前不一样。 该给她们的,现在都会给她们了。 但是,他们少大合奏的。 《倾尽天下》需要一个主唱,他们是少一个主唱的,除了叶兴涵没人能有这个气场。 所以他们决定用《蝶恋》,但是《蝶恋》在这种场面,终究是少了几分。 她们底气不足。 现在,一首真正重量级的大合奏,来了。 下午。 今天是周四,三个室友去上课去了,正好给了叶兴云机会,在寝室打开电脑,捏着一个他以为的兰花指,然后开始抄出来,然后修改,然后发给了胡灵,一套走。 这次是单独发给胡灵的。 因为,这次距离那一个活动,只有四天了,这一个合奏可不简单,时间太紧了。用什么,由胡灵这个班长决定。 叶兴云不参与决定。 民乐社,琴房。 在这琴房,正在传出了乐器的声音,他们正在练习,张桂芳不在,她老了,不能常来,身体扛不住。 平时就是胡灵在管。 胡灵在上面,拉着一个二胡,正在伴奏,蝶恋的主曲,还是古筝。 这时,她的手机响了一声。 不过她没有去管。 对音乐要有基本的尊重,音乐没结束,那么她就不能停,最后,一曲终罢,她才停下。 “休息一会儿。” 胡灵在上面,看着下面的人道。 “好的,班长。” “让我喘口气,还可以再练。” “我今天把饭带来了,等会儿我就不用去食堂了,浪费时间,我可以多练一会儿。” “我也是。” 下面的民乐班的人纷纷道。 而这时,胡灵才拿起了手上的手机,看了起来,发现是叶兴涵发的,一愣,然后连忙点开。 正是那一首曲子。 她仔细看着,看完之后,有些激动,身子都颤抖了几分,然后镇定了一下,才猛的抬起头来:“同学们,我们的表演节目,可能要换了,这是社长发来的,社长真是天才,我发给群里了,大家可以看看,是鼓乐大合奏版本的《兰陵王入阵曲》。” 本来听见要换,众人还有些呆了。 因为他们这段时间,练习《蝶恋》,练习了许久了,突然说换了,让她们有些接受不了。 不过,一听到叶兴涵三个字。 不换也得换。 这是社长。 他们民乐社的社长。 众人去看了那一个发在群里的曲子,卢可儿第一个抬起了头:“妙啊,妙啊,这《兰陵王入阵曲》还能这么打,社长真是天才,钟宇星,这次你要出大力了。” “没问题。” 钟宇星也兴奋。 他是一个男孩子,是这民乐班为数不多的男孩子,负责打大鼓,平时没有他的用武之地,但是现在,终于有了。 “大家,有信心么?时间不多了。” 胡灵问向了下面的人。 因为一首曲子,从这开始学,到熟练,一般人最少最少都要一个星期,四天,太短了。 真的太短了。 稍微有些基础的,懂这方面的都知道。 但是下面的反应,却是:“有,社长出手了,必须要有信心,不然怎么对得起社长。” “我明天七点就来。” “我六点。” “那我也六点。” “你们明天想吃什么,我帮你们带,我准备除了晚上回去,上厕所外,都不这个门了。” “我也是。” “……” 与叶兴云想的不一样,他担忧的是四天时间,学完这一个大合奏根本不够,所以才交给胡灵决定。 可是他想错了一件事,这是民乐班,这不是一般的队伍,这是他叶兴云带出来的队伍! 百战百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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