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
		护眼
    	关灯
	上一章
	目录
	下一页
	
		  		第二百五十七章 过往  (第1/2页)
    九剑通天第二百五十七章过往王家大殿之中,王青寒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的父亲。    王榛的话让她听得云里雾里的。    她可从来没听说过王榛还有个师兄呢。    “这事说来话长。    时至今日也已经过去二十年了。    那个时候还没有你呢。    当时的我正值年少,你爷爷还健在。    作为王家的少家主,我也算的上是少年英豪了。    只不过在那个时候,文州城当中只有一个天才。    任何人与他相比都是黯然失色,我也不例外。    其实说到这里,你也应该能够猜到了。    没错,那个人就是老王爷。    老王爷年少成名,仅仅弱冠之年就已经踏入了凝神境的层次。    而我与其同岁,也不过刚刚摸到凝神境的门槛而已。    但是那时的我年轻气盛,就是不服气。    我不觉得我比他差。    我只觉得他能先我一步是因为功法的缘故。    毕竟王府的江浪奔流诀是整个文州城唯一的一部通神功法。    他只是在先天条件之上超过了我。    至于天赋,我自认不输于他。    所以自那时起,我便事事都要与他比。    但很可惜,不管在哪个方面我都比不上他。    不过由于自尊心作祟,我一直不愿意承认。    直到有一天,他找到我,说要外出拜师学艺。    而我跟他修炼的是同属性功法,所以想问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。    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,脑子一热就同意了。    随后便告别了父亲,跟他一起走出了这文州城。    由于消息闭塞,我们俩也不知道上哪里拜师。    只能凭运气盲目乱转。    就这样不知不觉走遍了半个徽南郡。    没想到最后还真让我们遇上了一位高人!    还记得那是在丽清城的一座名为落云山的地方。    因为天色渐晚,我们准备找个地方投宿。    但这荒郊野岭的地方根本就看不见人家。    不过天无绝人之路,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眷顾,我们看见了一座简陋的宅院。    这院子都是用茅草所筑。    上书清水院三字。    不过由于我俩急着投诉,也没有太在意。    直接冲了进去。    没曾想这里面只住着一位老人。    他身着粗布麻服,留着一缕山羊胡。    看上去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。    而这位老者便是我们俩的恩师,陈真人。    但是一开始我们并没有觉得师父他有什么特别之处。    就像是一个普通老人一般,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真气波动。    直到老王爷告诉了师父我们俩出门的目的。    他老人家才显露出了修为,并且决定收下老王爷。    而我却因为资质的原因,入不了他老人家的眼。    所以师父本来并不想收我,但最后因为老王爷求情,我才得以留下。    那一刻,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。    我只觉得是师父没有眼光,看不出我的好来。    而老王爷会为我求情也只是为了看我的笑话。    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记恨老王爷。    我变得心胸狭窄,见不得他好。    甚至练功的时候都沉不下心来。    结果几年过去,我虽然成功凝神,但老王爷已经突破了筑神境!    整整超了我一个大境界!    到这时我才明白,从头到尾我都是在自我满足而已。    我哪一点都比不上他。    可是要强的我就是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。    于是我和他大吵了一架,发誓这辈子都不要跟他有任何瓜葛。    随后我告别了师父,自己一个人回到了文州城。    就在我刚回来的时候,你爷爷因为身体的缘故,已经卧床不起了。    看到我已经成功突破到了凝神境,他才放心的将王家交给了我。    随后撒手人寰。    好巧不巧的是,在这个时候老王爷回来了。    他听说父亲亡故,便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家里,想要吊唁一下你爷爷。    但是我却没让他进来。    因为我嫉妒他,因为我心里容不下他。    我听不得周围人拿我跟他比较,最后说一句他比我强。    自此,我便切断了和王府的来往。    两家的关系也因此冷淡了下来。    我不想认他这个师兄,更不想让别人知到我们俩的关系。    这一瞒就是整整二十年。    所以时至今日,也没几个人知到我和老王爷是师兄弟。    也没人知道,我跟他还有过这么一段故事。”    王榛叹了口气,看着殿外说道。    语气当中颇为惆怅。    “没想到咱们王家跟王府还有这么一段故事。    不过爹,不是女儿说你,你也太心胸狭窄了吧?    老王爷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你一句,而你总是觉得他在看不起你。    这不是自己骗自己吗?    再说了,人家比你强,又有什么不好承认的?    男子汉大丈夫,拿起的放得下,何必如此计较呢?”    听完王榛的讲述,王青寒也是恍然大悟。    但是她又觉得王榛很不够意思。    而且心胸太过狭隘。    导致王家和王府的关系因此冷淡了这么多年。  
		
				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