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幻浮世录_第27章 散功重修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27章 散功重修 (第2/2页)

灵识辅修之法。

    云深运转妙心诀,丝丝灵气像细线一般轻柔的钻入周身xue位,接着他再使出那灵识辅修之法,灵识便离体外放,强行吸扯着大量灵气灌入自身xue位,方才的丝丝灵气立刻变得犹如尖针利刃一般在穿刺着他的身体,但他却不管这些,而是全力运转妙心诀,将这些大量的灵气吸收,再汇入丹田里的灵晶之中。

    如此不管不顾的强行吸纳灵气,修炼速度简直快到了不可思议,与之前相比,恐怕要快上百倍不止。

    但此时的云深却感觉如坠深渊、如堕地狱,他浑身上下的xue位是奇痒无比,却又剧痛难当,这种奇痒剧痛之感渐渐扩散到了五脏六腑之中,就如千针攒刺、万剑穿身,又如千蜈啃食,万蚁咬噬。

    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下,云深冷汗直冒,牙齿也咬得咯咯作响,脸上肌rou不停的抽搐,脸色更是铁青中透着惨白,虽然他极力克制,但浑身上下还是在剧烈的颤抖,那张俊雅的脸庞也变得极为扭曲。

    纵然如此痛苦,但他却一直在坚持着,因为这种一日千里般的修炼速度正是他梦寐以求的。

    一个时辰……

    两个时辰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就这样坚持了一日之后,云深的意识都开始模糊了,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,只能停止了修炼。

    一眼看去,此时的云深实在是惨不忍睹,简直有些不成人形了。只见他七窍之中渗出了丝丝鲜血,浑身上下都在不由自主的轻微颤抖,一身白衣也被染的血迹斑斑。

    他现在是一点力气都没有,连坐也坐不住了,扑通一声仰天坐倒,瘫在地上一动也动不了。

    虽然变得如此凄惨,可他的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喜悦的微笑,这次疯狂的修炼尽管只持续了一日,但效果却是无与伦比,因为他此时的修为已经是融合境二重了!

    云深当年凭自己修炼到融合境二重,足足花了七年时间,如今居然只用了一日便达到了,就算是“天壤之别”这四个字,都不足以形容这种差距。

    但是这灵识辅修之法的代价实在太大,他此时已是遍体鳞伤,身体从内到外都被那大量灵气冲击成了重伤,只能静静的躺在那里,依靠自身强大的自愈能力来慢慢恢复。

    虽然身体不能动,但他心中却清晰异常,不停的在思索。

    利用灵识辅修之法修炼妙心诀,速度确实很快,但却有些得不偿失,他现在已是重伤状态,若是再继续修炼下去,三日之内必死无疑。就算他有强大的自愈能力,这伤只怕也要回复个十天半月了。

    不过,这种修炼方式也是可以变通的,那就是改变灵识辅修之法的强度与时长。

    改变灵识辅修之法的强度,就是改变强行吸取灵气的量,灵气减少,对身体的损伤就会降低,当然修炼速度也会变慢。

    可如果强度维持不变,就会像现在一样身受重伤,而且修炼过程中的痛苦实在是太难熬了,即便他能够承受,可长时间的rou体折磨,一定会对他的神志造成影响,甚至会疯的。

    至于修炼时长,则必须保证在两次修炼的间隔期间,上一次修炼造成的伤势,能够赶在下一次修炼之前痊愈,这样才能持续的修炼下去。

    他现在需要做的,就是找到一个能将修炼效率提升到最高的平衡点。

    云深此次之伤着实很重,就算以他那妖异的自愈能力,也是足足用了半个月,身体才完全恢复。

    伤势痊愈后,云深便开始不断的尝试,去找到那个修炼的平衡点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间就过了三月有余,经过云深的不断尝试,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平衡点,就是将那灵识辅修之法的强度减半,且每日只修炼两个时辰。

    他反复尝试后发现,若是将其强度减半,便可以极大减轻受伤的程度和修炼过程中的痛苦。而强度减半后,修炼两个时辰所受的伤,凭借他的自愈能力,在十个时辰内就能痊愈,一天有十二个时辰,正好可以每日修炼一次,如此一来也保证了修炼的持续性。

    所以,减半和两个时辰就是那个最佳的平衡点。

    而且按照这种节奏修炼,速度也是极快的,虽然肯定远远比不上一开始那种自残的修炼方式,但仍旧会比寻常修士快上数倍!

    云深的这种修炼方式,可以说是通过不断的自残和反复的自愈来提升修为,着实是怪异无比,但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:

    “若是不做一些非常之事,又怎能成为那非常之人?”

    其实,这种自残和自愈的修炼方式也只能是云深自己使用。

    对一般修士来说,云深的这种修炼方式根本没有意义,因为如果按照这种方法来修炼,只怕用不了多久便会重伤而亡,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他那份自愈能力的。

    况且若是没有妙心诀这种神奇的功法,也根本用不了这种强行吸取灵气的修炼方式。

    此外,云深之所以如此选择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,那便是每日只修炼两个时辰的话,就会空出十个时辰的时间,这段时间他可以做很多事,比如修炼法术神通,再比如研习炼丹之术和锻器之术!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