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山爱情_狼山爱情 第一卷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狼山爱情 第一卷 (第1/8页)

    她是草原上最美的少女!

    在一群卫兵和侍女的簇拥下,如同仙子来到凡间。她的弯眉,流动的眼珠,樱唇翘鼻,红腮粉脸,羊脂一样的肌肤,黑发如瀑布般披散着,那如鲜奶般滑腻柔顺的满身丝绸,还有宛如清晨小鸟鸣叫一样清脆的话音,在这个春季的草原上随风飘扬,一下子就击碎了他那坚硬无比的钢骨铁rou,射中他的心脏,瞬间把他融化得酥软如水……

    啊,一见钟情原来这么美好,这么甜蜜!

    她对面,一个壮如大狗熊的中年男人正痴痴看着他,那乱蓬蓬的胡子或翘或立,如同一个刺猬挂在脸上。头发蓄在脑后,编成十数根辫子,垂在后腰。右耳戴着一个硕大无朋的金耳环。腰间系着蹀躞带(腰带),佩挂着带弓、箭囊、刀、火石等。除了一双深邃的大眼睛,他满脸血rou模糊,啪嗒啪嗒的还往下滴着血水。

    北方的春,乍暖还寒,和周围人群身着羊皮牛皮衣裤不一样的是,他穿着虎皮长袍、虎皮肥裤,虎皮长靴。长裤的大腿外侧油腻发光(饭后用手抹油迹,久之就会油亮),显示着他的富有尊贵。

    在一顶穹庐(即游牧民用以作家的帐篷)里,按照当地的丧葬风俗,停放着一个刚刚死去的女人的尸体。她的亲人牵着马绕帐走了七圈,宰杀了马和羊作祭祀。

    然后,这些亲人们进帐门用刀将脸划破,血泪齐流:如此反复,连续七次。

    突厥人信仰萨满教,他们的言行、生活、婚礼、葬礼以及行军作战等等,都是严格遵行萨满教的。现在,在萨满师的指挥下,人群搭建起一个柴堆,将死者和她的乘马、还有她曾经穿用的衣物等,一起焚烧。

    按照草原的传统,少女被迎下马,主人们在穹庐前一处草地上铺开地毯,端上奶茶、糕点,果酱。

    有熟悉这风俗的一位随从轻声告诉她:这是突厥人的葬礼。那个盯着她痴呆看的男人,就是突厥部落的酋长,他姓阿史那,名土门。死者就是他老婆。

    焚烧后的骨灰,要等待秋季草木发黄时埋葬。而秋冬季死的,要等到来年春天百花盛开才能入土。

    埋葬骨灰那天,是部落的大聚会,人们都会穿上最华丽的服装,聚集于墓地周围,谈情说爱。

    如果男人死了,还会在墓前树立石人。据说,石人是可以通天的。石人的数量,对应着墓主人生前杀敌人的多少。

    位于阿尔泰山东南麓,大、小青格里河交汇处的狼山脚下,这一天,风和日丽。

    这时,土门也得知:这位客人,就是他们国家~柔然帝国的小郡主,也就是阿那瓌大可汗最宠爱的小孙女。

    她,只有14岁,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。不久前,她跟随哥哥巡查西域。因为不耐烦太多的繁文礼节,加上爷爷催她回家,她就在一队卫兵保护下,穿越天山、准噶尔盆地,途经狼山,准备回到蒙古高原的柔然王庭。

    土门洗过脸,按照最隆重的礼节,将小郡主迎入他大帐,坐在对门的位置。

    土门太粗壮了,进门时候必须要侧着身子。不然,很可能就把穹庐带翻了。看着土门侧身的样子,小郡主咯咯咯的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土门的心再一次被揪起来。他盯着她,傻傻的一动不动,似乎她身上长了俩钩子,紧紧勾住他的双眼。

    大叔,我好看吗?小郡主看出了土门的痴迷,问他。他的脸上绽开着处处伤口,鲜血流淌着。在他那狰狞的外貌下,又有着三分痴呆和可爱。

    好看,真好看,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姑娘,也是全世界最美的女人。土门擦擦嘴角的口水,舔着舌头,急不可耐的回答。

    小郡主点着头说:所有人都说我是最美的,我爷爷也这么说,他说要把我嫁给建康(即南京,南梁朝的首都)的太子;爷爷说要让我享尽荣华富贵,因为建康有桃红柳绿烟雨楼阁,有大江湖泊小桥流水,还有丝绸锦缎佳肴美食……哎呀,我没有去过,不知道江南到底好在哪里。

    说话间,一盘盘的熟rou,包括羊rou、鹿rou、驼rou等,一一端放在小郡主面前;此外,还有玻璃杯中满溢的绿色葡萄酒。

    土门用刀削下羊头的脸颊rou,双手递给小郡主。

    小郡主接过rou,说完祝福,宴席正式开始了。所有人抓向各自面前的熟rou,吃着、喝着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中,大帐中点燃起使用动物油脂的油灯。

    特别说明一下,在那时候,人们一天只吃两顿饭,农耕民族比如汉族,只吃早饭和午饭,也就是所谓的过午不食。

    游牧民,只吃早饭和晚饭,不吃午饭。晚饭,一般就是一人一碗小米粥,偶尔会放入一丁点兽rou的rou干。

    至于权贵富豪的晚饭,则另当别论,他们的餐饮,尤其是晚宴,基本都是聚会的附属物,是奢侈的代名词。也所以,人们用灯红酒绿来形容。

    随着胡乐声起,主人们离开座席,纷纷跳起激情洋溢的舞蹈。

    后来,白居易为此写了一首长诗:

    ……心应弦,手应鼓;

    弦鼓一声双袖举,

    回雪飘遥转蓬舞,

    左旋右转不知疲,

    千匝万周无已时。

    人间物类无可比,

    奔车轮缓旋凤迟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rou香!舞美!酒甜!

    说到酒,就要说两句酒的历史。当年的酒,其原料包括五谷、水果、中草药等,酒的颜色也因此不同,如,米酒、黄酒等,最顶级的果酒是绿色的。所以有钱人喝的绿酒,再衬以夜晚的红灯笼,就是灯红酒绿。

    穷人呢,只能喝杂色酒了,也就是所谓的“浊酒一杯家万里”。

    我们现在所喝的白酒,属于蒸馏酒,是蒙元时期才出现的,距今700年。所以,当你看到有酒厂说他们历史有千年的,都是骗子。

    有一个细节是,武松在景阳冈喝的18碗酒,是米酒。武松生活的年代,距今900年,还没有蒸馏酒。所以,他肚子里装满酒,却没有醉,还能爬山和打老虎。

    土门的时代,距今1500多年,酒的度数更低。所以,他没有喝醉。

    但他又醉了~酒不醉人人自醉。中年丧妻的他,如同一下子倒空水的水缸,空虚寂寞冷,无助且无力。

    看到小郡主后,他立刻全身沸腾,感觉人生有了希望。他认为,小郡主恰在此时的到来,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。她那么艳丽,光彩照人,如盛开的玫瑰,回眸一笑千娇百媚千娇,让他随之心神荡漾。

    笑,不但是灵药,还是武器,最好的武器,杀人于无形,还能诛心。无论多锋利的剑,也比不上发自内心的最动人一笑。

    爱情往往爆发于一瞬间。中年男人的恋爱,就象老房子着火,没得救。

    他走到大帐中间,跳着舞,为小郡主唱起一首柔然人的情歌:

    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?

    你可曾听说过阿瓦尔古丽。

    她带着我的心,

    穿越了戈壁,

    多年以前丢失在遥远的伊犁……

    在歌声里,他看到小郡主醉了、脸更红了。恍惚间,他似乎也随着她,回到14岁……

    小郡主在土门的心里生根发芽,他再也放不下了。

    放不下怎么办呢?生活本就是一地鸡毛,你我都是普通人,随波逐流,过普通人的生活,吃饱喝好,足矣。

    英雄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